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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行*共和国工业行业标准JG/T 372-2012《建筑变形缝装置》,此标准由苏州海德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常熟市福勒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常熟市创联建筑构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联合强实业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标准化办公室共同编制。
沉降缝: 指同一建筑物高低相差悬殊,上部荷载分布不均匀,或建在不同地基土壤上时,为避免不均匀沉降使墙体或其它结构部位开裂而设置的建筑构造缝。沉降缝把建筑物划分成几个段落,自成系统,从基础、墙体、楼板到房顶各不连接。缝宽一般为70-100毫米。将建筑物或构筑物从基础至**部完全分隔成段的竖直缝。借以避免各段不均匀下沉而产生裂缝。通常设置在建筑高低、荷载或地基承载力差别很大的各部分之间,以及在新旧建筑的联接处。
防震缝
定义: 在地震烈度≥8度的地区,为防止建筑物各部分由于地震引起房屋破坏所设置的垂直缝称为防震缝。
作法:从基础**面断开,并贯穿建筑物全高。小缝隙尺寸为50 ~100 mm。缝的两侧应有墙,将建筑物分为若干体型简单、结构刚度均匀的独立单元。
施工缝:受到施工工艺的限制,按计划中断施工而形成的接缝,被称为施工缝。混凝土结构由于分层浇筑,在本层混凝土与上一层混凝土之间形成的缝隙,就是常见的施工缝。所以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缝,而应该是一个面。